成华区龙港路55号,金融街融府,3栋402号业主违反<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第12条擅自改动阳台,违反《住宅使用说明书》之阳台条款和违反金融街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之第14条,不得擅自改变阳台形状和规格,该业主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一楼住户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希望相关部分对其进行相应的规范
网友您好!经调查了解,金融街融府暂未发现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