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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医保视同缴费政策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23 14:14 已回复

本人70年参加工作14年退休(工龄44年其中有22年视同缴费)2008一2014年缴了7年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相加已超过三十年但未能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经咨询绵阳市三台县医保局,答复足绵阳市只认同97年医改后的缴费年限,不认可97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具了解不少地区都在认可视同缴费年限,不明白为什么在绵阳市就得不到认可。请问省医保局对四川省职工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有何文件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4 13:49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市医保局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9 15:29

网友,您好!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对其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医保实际缴费年限。1997年,绵阳市自国家“两江试点”后在四川率先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7年之前,医疗保障主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劳保”“公费”等方式解决。因此,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从1997年开始计算。
二、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1〕9号),我市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仅限军人服现役年限,没有将工龄作为视同年限。
三、上级关于医保年限规定。经查询《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相关文件,没有对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根据目前省内医保市级统筹权限及周边市州主要做法,医保缴费年限由市州一级自行制定。
四、医保年限累计。我市职工医保可办理市外职工年限转入市内业务,对市内各县市区的职工医保年限也进行互认,只要在办理医保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足20年即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不满20年的可以一次性按办理医保退休当年标准趸缴补足。
感谢您对绵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16-234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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