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领导、在双流区九江街道马家寺社区、草金路以南、望金路以北的地块,该地块为成都金洲环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以工业地块拿地,在2013年双流区规划调整,将该地块调整为教育用地地块,时至今日14年过去也未有动工建设。请问一下自然资源局的领导,根据土地闲置处理办法我想咨询一下:1、该地块是否被确认为闲置土地?2、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第16条是否应该收回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请明确谢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请问一下土地闲置处置办法53号令”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宗地《双国用(2006第09249号地号SL5-2-2》为该公司2006年取得。该宗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金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起诉金辰物流公司,双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九江街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目前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还未进行最终判决。
以上情况,双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28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