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5月购买融创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江口水镇商业一套,房号99-1-2-2,价款约70万元,全款支付,于2021年7月取得开发商盖章的购房合同,今向彭山市房管局证实,此房屋仍处于未备案状态,按合同约定,应于支付全款的一个月内完成备案,现开发商严重违约,完全不顾购房者的权益,向开发商反应此情况,开发商人员态度恶劣,喊购房者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维护购房者的权益,近日内完成房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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