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多营镇福星苑小区一名业主,我们是公路搬迁到这个小区的,我们支持国家建设,现在我们没工作,没文华,生活都难以维持,面对高价的物业费无法给付,请求政府部门帮我们解决减免物业费的问题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问政平台上发表题为“物业费太贵”的贴文,反映“物业费太贵,可否减免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现为“福星苑小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雅安市鑫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最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
同时根据最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已交付的房屋,都是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是服务小区所有业主,如果没有在物业服务协议中另行约定的,只要是已经交付的物业,作为业主都应该交纳物业服务费,暂无相关减免政策。
同时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我局将秉承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市民群众,做好每一项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