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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咨询】龙泉驿区还可不可以开办养老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21 00:12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龙泉驿区还能不能开办养老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5 13:3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养老机构已取消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如您在龙泉驿区开办养老机构,请您在完成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办理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3),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4月21日13时50分与您联系,您对事项结论表示满意、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表示满意。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名称:
2.地址:
3.法人登记机关:
4.法人登记号码: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公民身份号码:
7.服务范围:
8.养老床位数量:
9.服务设施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0.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服务场所的自由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3.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4.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5.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3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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