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金科集美东方的业主,由于小区现在还有很多的业主在装修,金科物业却通知我们业主他们要开始收停车费用,每个月240,请问合理嘛,这样的停车费在我们乐至算很高的,请问这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嘛,收取停车费,我们没意见,但能不要一个月这么贵嘛,物业费贵,停车费还贵,这让老百姓的日子怎么过,幸福感何在?望有关部门能调查一下,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不要让物业伤害我们老百姓的利益。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致电网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的有关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同时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因此,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网友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