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都江堰天马镇禹王村人,因和丈夫感情破裂,4月1日到都江堰聚源人民法庭提交了离婚起诉状,法庭已立案。至今仍未收到法庭的传票,请问没有收到的原因?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留言不是案件当事人,本院于2022年4月19日与案件原告取得联系并作了释明工作。案件原告明确告之“因我没有文化,让朋友张海峰帮忙咨询一下”。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收到原告的民事诉状等材料后,依当事人的申请,特委派本院特邀调解员王静进行诉前调解,目前该案件仍在民诉前调阶段。
2022年4月19日与原告电话联系,已告知了相应情况,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