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在我父母家里,我们家有3个户口,我有我自己和孩子的户口,我家住在四川省江油市青莲镇太华村八组,请问我能不能修建房子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江油市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非常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的标准的;
3.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依法申请的情形。
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受理:
1.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的;
2.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及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的;
3.不符合“一户一宅”的;
4.将原住宅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让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情形。
三、申报资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及农房设计图要件;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如您满足申请宅基地和建房条件,请携带申报资料到江油市青莲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咨询办理。
江油市青莲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