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用人方要求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只买社保,无医保,无公积金),这合法吗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该用人单位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