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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关于开发商违背规范、交付合同规定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5 15:35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首先很感谢您在百忙中查看我的投诉新建, 本在2020年1月份购买眉山市天府新区由眉山市龙关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的龙光玖龙郡房屋,于2021年12月30日办理收房。收房后后发现现场有多处问题,向开发商反馈,开发商不予理睬,与开发商联系,但联系不上开发商核心人员。

开发商主要曾工程质量问题如下:

1、开发商户内地面质量,稍微过重型物件就破损,该做法不仅违背规范,同时违背合同要求,本人提出,开发商不予整改,且关于地面做法开发商的设计及现场施工均不符合行业规范。

现场做法为:地面找平层+EPS保温板+玻纤网+3mm抗裂砂浆面层,经查询,该做法为外墙保温做法,不适用地面。如地面做有保温,应考虑其强度,参照规范做法,保温的保护层需做钢筋网片+20-30mm厚的细石混凝土。

2、本人及与本人同户型阳台上燃气报警控制线采用明装PVC线管接至燃气表,此类控制线是在室内燃气泄漏控制燃气表切断燃气,应属于火灾控制线。根据相关规定,应采用暗敷管道。

备注:明敷管道不仅不符合国家规范,并且影响美观及装饰效果,开放商设计或施工管线预留错误不应由我们购房者承担。

3、本人户及与本人同户型相关户入户防盗门品质太差,当门开启角度达到90°时,门框会剧烈晃动,并带动门框周边的腻子及抹灰脱落。

4、入户门防盗锁毫无防盗性,在开门稍微用力,门把手就会从门锁装饰防护罩处扳段,因门门把手扳断,门锁锁体外漏,如门不反锁,随便一把一字螺丝刀或相同物件就可以开门。

5、根据防水设计及施工规范,地面防水厚度为1.5mm,墙面防水层厚度为1.2mm,其检查办法为目测和切片测量检查,本人所在局部户内墙面防水因厚度不足,出现大面透底。现场采用的是JS涂膜防水,此类防水水施工完成后为避免后序施工,卫生清理时造成破坏,因做防水保护层,开发商在交付时未做防水保护层,不仅不符合相关工艺规范,而且违背合同厨房及卫生间交付标准,合同交付标注为水泥抹灰地面

6、护窗栏杆的选材过于单薄,栏杆的扶手型材达不到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图集及西南图集上未查询到此类构造的及此类选材的栏杆,大部分栏杆摇晃,毫无防护可言。

7、我家阳光房间内净空高度不符合要求,户内客厅及主次卧地面做完保温层后(保温厚度约30mm)净空高度在2830mm左右,阳光房未做保温,其净空高度仅为2800mm,经查询设计图纸,楼层高度为3000mm,楼板厚度为150mm,地面找平层为20-30mm,理论计算户内净高应为2820mm-2830mm。我经多出咨询专业人士,正常施工情况下,该房间的净空高度应大于2820mm。

8、外墙保温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饰面层与保温层不粘接,保温与饰面层脱层,有外墙饰面层脱落的风险。且保温的固定钉数量不足,拉拔力不够,大多数固定保温的钉可以用手拔下来。

备注:我们小区外墙做法是:原结构+抹灰+保温+玻纤网+抗裂砂浆+外墙腻子+真石漆,上述的饰面层为:玻纤网+抗裂砂浆+外墙腻子+真石漆 

9、该项目外墙抹灰漏抹,存在严重的质量风险;

关于第八项,第九项问题,我一经发现,立马给开发商、物业部门反馈,但未得到任何回复及处理意见。开发商现场维修人员说这个问题他们知道,是之前抢工导致,反正没办法整改,也就不予理会。

开发商设计及现场施工无视规范,无视购房合同;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9 11:40

您的留言已收到,正在办理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7 15:2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住建交通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现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户内地保温的问题:针对你反映你家地面保温质量问题,我局已责令开发单位对破损的地方进行修复,业主也可主动将问题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报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转报开发单位进行修复。
2、关于阳台处报警控制线采用明装PVC线管的问题。该控制线是连接燃气报警装置与燃气表之间的电线,因开发商未设计暗敷管道,为保障燃气使用安全,可采用阻燃性能为B1级的PVC套管。
3、4关于入户防盗门品质差开启门框晃动大,防盗锁毫无防盗性的问题。我局要求建设单位一是在物业处设置问题投诉点,认真登记业主提出的各类问题;二是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核查,属实的立即整改。
5、关于地面、墙面防水厚度不够且未涂刷防水保护层的问题。若业主收房或装修过程中发现有外墙防水存在厚度问题可到物管处登记,维保单位现场核实、属实后将进行整改;关于防水保护层的问题,经查阅施工图设计文件该防水采用JS防水涂料,并未要求设置防水保护层。
6、关于防护栏杆材料单薄的问题。防护栏材料进场前经监理单位验收,且具备产品合格证明,我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栏杆松动等问题,若业主收房或装修过程中发现有类似问题可到物管处登记,开发单位将安排维保单位进行整改。
7、关于阳光房内部空间净空高度的问题。经现场实测实量,户内净宽高度约在2820mm左右,且阳光房楼板厚度约120mm,所以净空高度符合要求。
8、关于外墙保温质量不合格,保温层与装饰层脱落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在实地踏勘时未发现保温层与装饰层脱落的现象,我局要求开发维保单位对存在脱落风险的外墙保温的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关于外墙抹灰漏抹的问题,经现场踏勘未发现此问题,业主可将问题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报备,由物业公司转送开发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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