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1楼,房屋配置露天花园。楼层总高17层,高空坠物时有发生。为了避免安全事故,需要在花园上面靠墙搭建夹胶玻璃阳光棚。四周不封闭,但有一面会有3根支持柱。特向相关部门咨询:1,是否到住建办理申请手续?2,有对阳光棚统一的标号要求吗?3,对于高空坠物,损害阳光棚是否可要求赔偿,执法部门是哪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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