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德芳,成都市金堂县人,是一名2006年3月退休的乡村教师,现就有关问题做个咨询,我在退休当年的7月是工资改革之月,我是3月退休的,为什么就在当年相差4个月左右,工资改革就把我拒之门外呢?从那以后,每年调资都是以1月算的,难道工资改革就与增资的时间不一样吗?国家难道也要排斥上半年出身的人吗?这合理吗?这是地方政策还是啥原因呢?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及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文件规定,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实施范围为“经各级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列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由于您已于2006年3月退休,不在2006年工资套改实施范围内,故未能参与工资套改。但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同时进行了退休人员工改增费,经核实,您已享受了2006年工改增费及之后历年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政策。
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是国家政策,我县只能按政策执行,请您理解。
我们已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2:30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为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理解。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