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甘孜 » 康定市 » 车辆违章咨询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咨询】车辆违章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2 22:41 已回复

我的亲友驾驶我的车于2022-02-0716:47在甘孜藏族自治州318国道2911公里至318国道2904公里500,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道路上)的违法行为(记3分)。我想咨询下当地交管部门,为什么我们一起两辆车都是超速刚到10%,而我的车要罚款扣分,朋友驾驶的另一辆车只是首违警告,请问这是以什么依据处理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康定市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3 14:2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2 18:01

尊敬的网友:您好!留言收到后,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您电话联系,得知其违法车辆车牌号为(川J06N37),经查询显示该车辆于2022-02-07 16:47:34在甘孜藏族自治州318国道2911公里至318国道2904公里500(康定新都桥镇安梁坝—水桥子)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道路上)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90条决定处以扣3分 ,150元罚款。根据此情况,交警支队告知其超速违法事实存在,您可以通过手机12123APP或到车辆管理科处理该条违法信息。因您未提供朋友车牌号,无法查询车辆相关信息(无法得知两车车速是否一致)。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