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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维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2 22:3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从去年11月8日,摊位被封闭到现在,已经快半年时间了,我没能正常摆回原摊位,现在一直占道摆在原摊位挡板外面,想要得到优惠,想要摆摊,市场方提出的处理方案如下:
1、要享受优惠,就要让出一半的摊位,不让出摊位,那就要按照他们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来签订租赁合同。
2、要享受优惠,必须要社区或者是街道办出具相关证明,我提供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证,对他们私人企业来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市场改造完成后,所有原商户都是按照自己的原摊位返迁,没有谁占谁的摊位,市场上大部分原商户的摊位都是在4米到6米之间,只有少数商户的摊位是在2米到3米之间的,改造过后,大部分商户的摊位费也是在自己原价的基础上上涨了1倍。据我所知道的,市场主街道上有一家情况和我相同(特殊家庭),但市场方在处理方式上却截然不同,他缴纳的摊位费,也是在原价的基础上上涨了2倍,设施设备费,也是在合理收取范围之内,而我的摊位费却要上涨8到9倍(每月1500元),设施设备费(一万五千元),我多次和市场方沟通协商,但他们根本就不依据事实,以各种理由刁难我,难道私人企业承包了市场,失业人员(摆地摊)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保障吗?
国家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到各类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市场服务机构在市场摊位安排上对下岗失业人员应予以优惠和照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
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02〕57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有关规定。
以上的扶持政策,失业人员摆地摊,还能享受到优惠吗?
受疫情影响,很多行业遭受重创,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我相信,在大力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在给予小微企业积极扶持的同时,政府部门也会同步做好有效监管,在促进就业,保障基本民生方面,会做得更好!
希望领导们能下来查看了解实情,希望此事能迅速有效的得到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07 10:48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处为马鞍北路农贸市场,马北市场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升级改造,由管理公司全额出资。市场改造后,摊位租金上涨为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租金是参照同等区域市场的收费标准,马鞍北路农贸市场收费标准在合理范围内。您多次反映的摊位问题,马鞍北路农贸市场百货区于2021年12月6日改造完成,完成后市场管理方立即通知原商户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您认为收费不合理,拒绝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并一直在市场通道内占道经营,周边居民和市场商家多次要求市场管理方予以清理。期间,市场管理方就收费事宜多次与您沟通,向您解释了市场收费标准。驷马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接到您的反映后,结合您家庭情况,给出了可行性建议,但您不予采纳。下一步,驷马桥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市场管理方积极与您联系,就相关问题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力争妥善解决您的诉求。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83373966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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