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简阳市 » 投诉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2 18:56 已回复

简阳市税务局将我名下2008年地震灾后的农村安置房纳入我的房屋总套数里。此房土地性质是集体,并且无房产证,所有权人是我家乡的人民政府,我的取得方式是公产分割。此房无法正常买卖,也不能过户转让他人。这套房计算入总套数我买房过户将多交上万的税。我名下并无我自己购买的商品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8 14:5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是,农村安置房是否应该纳入契税套数认定的问题,您来办理业务时,系统查询到您名下有两套住宅,其中一套无法核实其房屋性质,当时您无法提供佐证材料,因此税务人员无法判定本次购买的房屋是否能享受相应的契税套数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简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如果您确实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可以通过填写《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来享受相应的契税套数优惠政策。
以上情况,简阳市税务局已于2022年4月14日11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