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易购亦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参与全员营销。在其自建一件代发电商平台APP“易购益好”内充值消费完成业绩,并发展粉丝。公司于2021年12月出现资金断流,法人吕建华跑路,并陆续更改参与公司运营的空壳股东公司注册资金。实际控股人李庭和1月22日给员工打了2张欠条(一:12月和1月薪资 二:员工充值金额),定于2022月2月16日前结算,至今未结算。法人自始至终未出面说话,李庭和是参与了部分同事的劳动仲裁调解。
但是对充值金额只字未提,同事报警诈骗不予受理,李庭和本身因“鑫圆共享”案已经坐过牢,不知道为什么此人还能继续参与公司运营,是否市场监察机构失职???
我和同事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受理,让我们去互联网法庭,不知道我们这样的如何定性,问她互联网法庭在哪里,让我们自己去查 ,我不知道成都的这些机构办事为何如此拖拉???我只想问问我们这样的打工人要去到哪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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