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彭山区 » 物业不作为行为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求助】物业不作为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1 13:04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黄龙溪谷十八里海三期业主,向您反应我们三期一住户将公共道路绿化占用并打造成不符合我们中国民风民俗的造景(见视频与图片)看一眼就瘆得慌,现在入住率又不高,晚上出门散步都害怕,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及身心健康。
我们跟物业多次沟通请物业行使权力要求恢复整改,而到现在不过是将那道黑框白布帘的门换成了如图的黑大门。
我们的诉求:恳请尊敬的市长为我们做主,按法律法规之规定,恢复成原来的具有整体美观性的小区园林道路,还我们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增强我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跪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1 16:26

您的留言已收到,正在办理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6 16:17

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黄龙溪谷”项目由眉山优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
关于物业不作为问题。经了解,物业已多次协调。
关于破坏公共绿化带问题。建议反映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自然资源局反映。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