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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乡镇拆迁是否需要公告公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09 16:53 已回复

想请问一下,我市乡镇拆迁是否需要公告公示?因为谈到拆迁我们要公告,镇上说,没有公告?但是我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是需要公告公示的。想请问乡镇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5 16:5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乡镇拆迁是否需要公告公示”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所留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自己未留言反映过问题。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通过电话咨询(0830-7101426)。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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