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园三期,三栋一单元1701私自占用公共平台修建花园,导致楼下全部业主无法凉晒被子衣服,一栋一单元1702私自搭建狗棚,养了一条大型猎犬,业主也无法上楼晒衣服,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全部拆除,还给大家一个公共平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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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一、核查情况,2022年4月9日,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带领3名执法队员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翡翠园三期三栋一单元1701业主占用公共平台修建花园,翡翠园一栋一单元1702业主搭建狗棚,反映的情况属实。二、处理情况,2021年12月,我局执法人员已对翡翠园三期一单元1701业主正在楼顶平台上修建的花园进行现场拆除。2022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翡翠园三期一单元1701业主再次占用楼顶平台修建花园,由于当事人不在家,我局执法人员立即拨通当事人电话并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经执法人员的宣传沟通,当事人表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意自行拆除占用公共平台修建的花园。对于翡翠园一栋一单元1702业主搭建的狗棚的情况,由于狗棚里养有一条大型犬,业主也不在家,执法人员无法进入现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相关情况,要求当事人自行将恶犬转移并将修建的狗棚自行拆除,当事人表示同意。2022年4月15日11时42分,我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告知来电人以上情况,来电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51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