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市长李丹 » 关于拆迁回迁房政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关于拆迁回迁房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07 11:05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咨询下关于内江市高桥镇红庙村拆迁的相关政策,具体情况是父母离异后,我的户口在母亲名下,但是离婚协议是判给了父亲,后来父亲老家红庙村拆迁,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有资格获得回迁房,请领导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7 13:49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高新区拆迁协调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8 11:35

您好!
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内府发〔2013〕8号文件规定,安置对象为有正式户口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其不属于有正式户口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安置住房。其它应享受政策,建议向属地政府或高新区拆迁协调办公室联系咨询。感谢您的来电,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内江高新区拆迁协调办公室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173362。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