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进入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6月1日由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调动至渠县建设渠县金科集美东方项目,于2022年3月1日本人主动离职,离职后该公司至今未将本人的工资发放齐全,一直拖欠,还请相关政府部门帮忙协调。
网友:
您好,我局于2022年4月7日收到“关于反映渠县金科集美东方(四川住总)拖欠管理员工资”信访问题,现收悉,回复如下:
2022年4月7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得知,目前您已不在渠县务工,无法到现场配合调查。通过电话了解,您于2020年6月到渠县金科集美东方项目务工,担任项目现场技术指导一职,工资为6500元/月。2022年3月1日主动离职,项目部下欠其工资约80000元。
随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该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得知您离职时项目还未全面开工,相关人员还未到位,故未能及时发放其工资,但在3月已经发放30000元工资,剩余47900元未结清。
目前您们双方已进行协商,项目部也将尽快核对您的工资,并于2022年4月30日发放到位。
经办股室:渠县人力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经办人:李超 联系电话:0818-7203376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