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请问一下,雁江区中和镇,农民在200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新证后,其家庭成员2002年出生,在派出所户籍登记中正常上户。其家庭土地证承包权益户主村民属文盲。已患残疾,现在其后人在查看,了解家庭共有合法各种证本时,才发现土地证登记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中少写了一位家庭成员名字,请问一下该村民现在,该如何申请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才能正常补加上成员名字。请指点一下,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相关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6日上午到中和村村公所召开“关于周**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座谈会。会上,村民代表纷纷表示,1996年土地承包时,周**家无力耕作4份土地,遂自愿放弃了1份土地的承包经营权。2004年进行的土地确权颁证,是对1996年辖区农户划分土地权属进行确认(1996年,原资阳市人民政府(县级市)确定了网友家的土地权属),并非重新分地,因此,您家庭2002年的土地权属按照政策不用变动,故您反映土地证上少登记了一位家庭成员名字的情况不属实。
如确实存在家庭成员(2014年10月以前出生)漏登的情况,需申请人拟写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在申请书上载明具体情况(当涉及土地纠纷时,需妥善处理土地纠纷,如土地增减涉及对方农户,需对方农户签字认可),再由社长签字按手印、村支书签字盖公章。申请人需将盖章生效后的申请书向镇、村各提交一份,自行保留一份。镇政府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核实无误后,积极向区农经局报送,区农经局再按照相关流程对漏登人员进行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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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