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白鹤湾白鹤新居小区:1.小区没有停车位,把业主们的公共区域画为车位收取停车位,小区物业居然说交的停车费就是门卫处的开闸费。收了停车费只是让你进出,。乱收费。把公共区域完全占用,用来收取费用。
2.小区近10年没有用国网电力,一直用的0.6元的高价电。不知道政府是怎么验收房子合格允许售卖的。现在也不知道哪个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这事。咨询电力公司的答案是开发商欠他们的钱没有给。所以没安。难道开发商一辈子不给钱,就没有部门管理,督促吗?业主用电就永远不能入国网吗?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关于白鹤新居小区物业服务一事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物业服务企业属小区前期物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为1.3元/月/平方米,为小区提供三级物业服务,该价格符合三级服务收费标准。该小区地面停车位部分占用开发建设单位的开发区域,部位为小区公共部位,物业企业表示公共部位部分出去开销成本,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目前,该小区正在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及服务有异议,可待业主大会成立后重新议价或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