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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遂宁交警不安交法处理交通事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01 01:01 已回复

3月22日在遂宁通惠大桥头通行时被骑线车顶撞擦挂了,在城北快处中心处理,1、我是外地车,说我变道负全责,我在道内如何变道了?2、说是2道变一道牙拉链式,我也是遵巡了拉链式,并且是对方车压线的情况下,竟然说我全责,难道就是因为我的车是外地车吗?
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是3月22日上午10点钟一个没有警号的民警!
我这有照片有视频证据确凿,都无处说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1 10:27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2 10:28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收悉,经交警一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交警一大队工作人员在处理此事故时,经过双方的陈述事故发生经过,通过照片及前车行车记录仪视频后,还原的事故经过为该驾驶员驾驶车辆从明月路由西向东行驶,该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行驶在道路的最右侧车辆,在进入明月路与遂州北路交叉路口时,该驾驶员从右侧道进入十字路口的直行车道时,与其左侧直行车辆相擦挂,发生事故处,正好处于明月路与吉祥岗交界处且当时为车辆高峰期,我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在同方向划分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及第五十三条第二项: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告知该驾驶员承担全部,并告知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向我们的上级部门交警支队交通科申请行政复议。在我队工作人员告知责任后,后车当事人因车辆损失轻微与该驾驶员私下协商处理。对方车辆压线是在避让他的过程中骑线的,并不存在因为是外地车就是全责这种说法。已将处理情况详细告知网友。感谢网友对遂宁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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