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反映江阳区方山镇许湾村现G353国道征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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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反映江阳区方山镇许湾村现G353国道征地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方山村民  2022-03-31 14:56 已回复

 泸州方山镇许湾村三组村民土地被占,应该得到相应保障,按泸州市线性征地政策(泸市府发【2017】9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征地后人均耕地大于0.5亩的,采用农业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后,人均耕地小于0.5亩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实行农转非人员安置。

     方山政府认为:许湾三社总面积为455.67亩,其中耕地面积316.155亩(包含园地和坑塘水面),全社人口为289人,G353征地前人均耕地1.094亩。G353建设涉及征用本社土地41.4855亩,其中耕地29.217亩(包含园地和坑塘水面),征地后耕地286.938亩,人均耕地0.9929亩。即征地前和征地后人均耕地均大于0.5亩。该社本次征地后人均耕地为0.9929亩,故该社不符合社保安置条件,也无社保安置名额。

    对于政府认定的这一数据,村民们否定,村民们实际测量剩余耕地面积不足140亩,全社人口为289人,实际耕地人均面积不足0.44亩。

    反映无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于是村民们将方山政府告上法庭,2022年2月16日,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罗忠成、朱光华等人(以下简称原告)起诉江阳区方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被告)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经过庭审,最终江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责令被告江阳区方山镇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罗忠成、朱光华等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3月17日,江阳区方山政府做出了答复:关于您们申请公开“286.938亩耕地的位置图或者坐落(四至)图或者耕地示意图或者可以显示上述耕地位置和面积的其他资料”,经查找,我镇暂无相关资料。

 

    286.938亩耕地!那么286.938亩耕地的数据从何而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从哪些方面确保的?无依据的数据可信度有多高?

江阳区方山镇龙穴村6社(现为许湾村三组)村民的诉求如下:

1、按照方山政府的数据,有286.938亩耕地,人均耕地面积0.9929亩,但村民实际根本没有这么多耕地,既然政府认为人均耕地有0.9929亩,那么请政府将0.9929亩耕地分发到每家户头;

2、方山政府与村民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公开、公正、公平的测绘,以数据为事实,查验到底是人均耕地到底是0.9929亩还是不足0.5亩,如不足0.5亩,请依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1 09:05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12 10:23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原龙穴6社总面积455.67亩,其中耕地面积316.155亩(包含园地和坑塘水面),全社人口为289人,G353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为1.094亩。G353建设涉及征用本社土地面积41.4855亩,其中耕地面积29.217亩(包含园地和坑塘水面),征地后耕地面积为286.938亩(包含园地和坑塘水面),人均耕地面积为0.9929亩。以上土地面积等数据是由项目中标的测绘单位所提供,数据真实合法有效,且于2020年9月27日在方山镇原龙穴村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开。其间有村民对征地后的人均耕地面积数据提出质疑,我镇也庚即组织相关部门、测绘单位以及该社村民进行了现场地块指认确认,数据与土地现状相符。
针对您提出“按照方山政府的数据,有286.938亩耕地,人均耕地面积0.9929亩,但村民实际根本没有这么多耕地,既然政府认为人均耕地有0.9929亩,那么请政府将0.9929亩耕地分发到每家户头”的问题。经核实,以上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进行了确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如您还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到我镇现场咨询,征地工作组就提出的征地相关问题将一一做好解答。亦可电话咨询:0830-3740758。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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