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泸县邮政局退休职工,2022年1月退休,因只有一个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增加10%退休待遇。今天16:41,泸县人社局社保股(电话:8170197)电话通知,说根据泸县卫健局反馈,我有两个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增加10%退休待遇是骗保,下个月将被取消。我说我只有一个子女,有政府的独生子女证,希望他们调查。对方说管不了那么多,说我就是骗保,就要取消待遇,还要影响我的征信。经反复解释说明无效。特此投诉并请求:1、泸县人社局深入调查,厘清事实,依法办事;2、相关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切实做好人民公仆;3、泸县卫健局、泸县人社局查清问题根源,查漏补缺,别为群众添乱,让群众窝心!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核实独子费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1年12月3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提供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经县卫计局再次协助查验,您只有一个子女,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规定,您从2022年1月起享受独生子女增发待遇维持不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相关事宜,感谢您的监督和理解,我们将不断提高工作服务水平。
如有疑问,可致电0830-8170197,也可到泸县社保局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