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如果农村本村民小组土地被占用了部分,因为当时的补偿就是对年满60周岁的人发社保,所以就农转非了,然后宅基地房屋也还存在,农村土地也还存在,请问因为农转非了,户籍就不能留在原户籍了吗?当地户籍部门说是因为农转非,现在身份是农民,就户籍必须要转到城镇的他们统一设置的集体户口上,请问是依据的哪个具体条款执行?那转走以后,今后涉及集体利益分配的时候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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