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成华区桃蹊路89号院,最近晚上12点后我回自己家需要收取1元开门费,首先请问这种这个1元开门费是否合法,是谁制定,是否有这个权利制定这个规定,以前都没有收过费,现在突然要收费,最关键的是收费人员(一个老嬢嬢)态度极其恶劣,甚至威胁说下次不开门不让进,还说记住我了,请问领导这样所谓的规定是根据哪条法律制定的?谁规定门卫有权力和资格不允许我回自己家?
网友您好:
经了解,关于开门费的问题没有具体文件规定,一些老旧院落门卫因为工资低,夜间收取开门费,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属于门卫个人行为。跟某些院落门卫代收快递后收取报关费都属于双方自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