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未经欠款人同意,借条擅自被债权人修改,本来是高利贷的,被修改成普通借贷,本人去派出所报案未果。同时借贷宝协议上并没有写明借款人及债权人的联络地址。欠款金额未经双方同意擅自修改?是何道理?不管借或者还,借贷宝协议的认证方都应当全程监督,保护的仅仅只是债权人的利益?是否是双方只签协议,而不管协议的实施?放款与还款与借贷宝无关吗,本人没有还过一分钱,为何金额会变少?麻烦借贷宝解释一下?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金融工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借贷宝平台反馈:多次拨打您的联系电话,均无法拨通,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您的问题,请及时和该平台在线客服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