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我们一家人在泸县畜牧局项目支持下在村里承包土地修了一个规模养猪场,2016年底投产使用。至2021年我家的养殖场手续完善且正常经营。2021年初泸县修建一条高速公路从养殖场旁边经过,21年5月泸县畜牧局以养殖场附近新建高速公路,我的养殖场防疫条件不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办法规定。把我养殖场证件收回了,从21年5月后我的养殖场至今一直没有经营,21年6月至今我一直联系村镇,县交通局,畜牧局,信访局来回跑了几十次,交通局组织了3次座谈协商在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拖到了21年10月,最后让我去法院随便告,现在我起诉到了泸县法院,交通局又出面说觉得我可怜只给我100万补偿,让我不要告了。我就想问一下地方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老百姓真的没有维权的地方了吗?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我们一家人已经花了几十万,泸县政府何时才能依法执政。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由于新建泸永高速从我家养猪场旁经过,导致养猪场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问题已悉收,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核实,您已将所述问题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切相关结果以人民法院判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