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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对回复内容提出异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4 17:53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们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应关于“黑心厂商虚假广告,诈骗财产”一事的网络信件,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责成绵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处理,今日看到网上回复,我们对回复的内容有异议,特向贵厅申请复议,理由如下:
  四川名红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红公司)在绵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义交队(以下简称交警一大队义交队)宣传客运三轮车安装计价器、GPS定位、一车配一备胎,诱导三轮车业主签合同、交预订货款。1600多名业主冲着交警一大队义交队这块招牌,信任交警一大队义交队行政、办公这个地方,1600多名业主就把2千多万元的预订货款交到了交警一大队义交队厂商收款点,即成就了名红公司收款的条件。
  名红公司作为车辆制造厂家,怎样生产车,生产什么车,生产的车怎样配置,厂家那是一清二楚。明知交货的客运三轮车上未安装计价器、未安装GPS定位、未配备胎的情况下,采用先没收业主手中的《绵阳客运三轮车订购合同》和《收据》的方式,毁灭相对人手中的证据,后履行部分合同,我们多次催促名红公司履行义务,至今未果。实际行动也表明名红公司不在履行2百60多万元的合同义务,同时也证明了名红公司没收合同,毁灭证据的目的。致使我们无法诉讼维权,最终实现非法占有2百60多万元的货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百多万元的目的。
  事发地在交警一大队义交队行政、办公的地方,名红公司收的预订货款不是几百、几千元,而是2千多万元, 名红公司收了钱,未完全履行义务,采用毁灭相对人手中的合同和收据,出发点在于不劳而获,占有2百60多万元的货款和2百多万的违约金。非法占有财产的意图明确。这么大的巨额款项就在交警一大队义交队眼皮底下发生,叫我们到法院起诉或到人民协调组织解决,合同、收据都被名红公司没收了,请问交警一大队的领导我们拿什么向法院起诉?
  展示、宣传样车;签合同、交预订货款发生在绵阳交警一大队义务队,名红公司收了钱未完全履行合同,毁灭相对人手中的证据非法占有财产意图明确,交警一大队还在推卸责任。让1600多名业主的财产受损。未尽到保护财产义务。故向贵厅求助。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5 11:0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8 15:03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关于对“黑心厂商虚假广告,诈骗财产”的网络信访回复件有异议的信件已于2022年3月25日收悉。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绵阳城区人力三轮车整体更换车辆,由三轮车从业人员和三轮车四家公司共同推举代表,选择了四川名红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遂宁)生产的三轮车作为此次更换的车辆,购车人与四川名红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绵阳客运三轮车订购合同》,在合同里约定了合同履行方式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并约定了交付车辆的时间和地点。同年,买卖双方再一次签订《绵阳客运三轮车补充协议承诺》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三轮车购车人与四川名红车辆制造公司形成了买卖民事关系。
购车货款交付是由换车代表和三轮车供货厂家四川名红车辆制造公司共同商定的,并由双方具体实施,其行为属于具体的民事行为,交警一大队义交队依照规定没有参与他们的民事活动。
关于网友所反映“厂商没收合同、毁灭证据”的情况,此情况属于民事纠纷。目前已有部分三轮车主持买卖合同,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建议网友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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