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11月开始在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上班,一直在他们公司的乐山工地上,在工地上的报销都是自己垫腰包支付工地上的一些开支,一直到离职了都报销不下来。找他们公司要,说的是我的报销转给我们的直系领导,我找我们当时的直系领导要,他让我找公司,公司和这个人一直互相推卸,一直拿不到这个钱,都几年了,一直是这样。请主管部门给我一个怎么拿回的意见,怎么拿回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公司报销转给其他人了,不给我本人,相互推卸责”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经核查,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注册在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1栋15层1-11号。该公司在乐山高新区承包的项目已竣工,并离开了乐山高新区,目前在高新区无任何项目。您属于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款“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建议您到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感谢您对乐山高新区的关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