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为:成都明尘霞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石*民
本人于去年2021年11月中旬通过某联招聘app找到该公司通过该公司面试,通知11月下旬即可入职,一直拖延至12月6日签订劳动合同,基本薪资定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3个月,合同约定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合同签订2021年12月15日正式入职居家办公,实际上班时间为12月8日,期间一直都有在听从老板的安排做事,老板承诺于2022年1月22日安排我做的项目结束发放上月工资,后续一直以未收到款为由拖欠工资,期间本人生活困难多次要求发工资,公司还是以未收到款为由一直拖欠工资,期间公司每次承诺发放工资日期都未发放(附图可见)其中2月底,到了公司约定的发放工资日期公司只微信转账800元,称先解决本人生活问题,试问800元能解决什么生活问题,本人房租每月900元。本人无奈已经向外借款多次垫付工作期间房租和生活基本生活费。于2022年3月9日公司迟迟不发放工资,本人实属生活困难提出离职,希望公司结算前3个月未发放完全工资,公司还是以未收到款为由拖欠工资,本人提出如未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工资提出劳动仲裁,公司在三承诺3月23日一定打款,如未打款各走程序。本人一直理解,直至今日3月22日下午16点时分,公司提出款项已收到需在3月29日前到账,希望本人再次延缓期限,本人不同意,公司多次出尔反尔已经无可信度可言,公司恐吓道要么等3月29号发放工资,要么让我走劳动仲裁要等两个月。本人也是于2021年11月初次出校实习,日常生活和房租都给本人带来巨大压力,该公司屡次拖欠工资行为和言而无信的行为使本人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无法再相信之前公司给出的任何承诺,本人在职期间公司承诺买保险并没有买,社保也并未购买,本人在职3个月整,多次加班,公司也承诺会给加班费,目前只收到公司给的800元,希望得到帮助,得到属于本人应该得到的权益保障。谢谢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3月24日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分别与您及单位联系,经沟通协调,单位负责人承诺3月29日支付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