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购房提取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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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购房提取公积金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2 03:09 已回复

您好,我现在有资格购买东部新城蓝绸带社区房产,但是我两个人的户口都在自贡,工作地也在自贡,购买后公积金提取又成问题,公积金的政策是先落户再购房,或者是工作地在东部新城,不然不能提取公积金,工作地显然变不了,能不能先落户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3 16:5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以下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投靠 、收养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原住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您今年40多岁,大专学历,在成都无房,无成都社保,无成都居住证,在市外工作,配偶为市外人员,暂无符合的入户条件。已告知您关于成都市外人员入户本市的条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22日10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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