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家埂乡蚂蟥堰村修路占了土地,村上开会说的不再给老百姓买社保了,村上解释说法是修路租用了我们土地,不是占用,所以不买社保,租用土地20年,租金6万一亩,请问一下这样合理吗?修路用了土地为什么不是占用,而是租用,还有就是我们农民可以选择不要赔偿买社保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相关疑问已详细解答。根据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三岔湖马拉松赛道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协调会议备忘录》会议议定事项第三点,关于用地保障相关费用确定的问题“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农户合法利益,明确相关费用如下:(一)对项目新增占地参照道路‘三改’用地一次性补偿方式支付土地补偿金,按照5万元/亩的标准包干据实补偿。(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同期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据实清点补偿......”,该项目不属于征地拆迁项目,不涉及征地社保。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25日12时2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