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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邛崃设施农用地(养殖)规划区域及养殖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1 11:56 已回复

国家提倡规模养殖、生态养殖、种养结合,成都及邛崃设置了适度养殖区和适度规模养殖政策,请问适度养殖区内的养殖规模有无可参考的量化标准或上限?适度养殖区范围内有无预留可供适度规模养殖的设施农用地规划?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3 09:31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邛崃市全域划分为禁养区和限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排放物的养殖场的区域。禁养区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和科学设置边界范围的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为禁止建设养殖场区域,禁养区其他区域为禁止建设有污染排放物的养殖场的区域。限制养殖区是指禁止养殖区域之外的区域。限制养殖区内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控制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数量,鼓励畜禽养殖场在原面积内实施提档升级改造。限制养殖区无可参考的量化标准,可根据周边种植区域对粪污消纳能力和生产需要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养殖规模。
经与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对接,适度养殖区范围内暂无可供适度规模养殖的设施农用地规划。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22日11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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