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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社保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oujian19770326  2022-03-21 11:48 已回复

本人户籍天府新区永兴镇,现在已经在金牛区购买社保20年了,现在户籍地拆迁征地有社保名额,我想问一下如果用拆迁征地的社保名额,之前金牛区的交的社保可以合并吗?如果不能合并,可以使用征地补偿社保名额然后退已经在金牛区已经交的钱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2 15:2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永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2 16:3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不能合并,目前购买的被征地社保不能累缴,只能按月缴纳,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累计缴纳社保费180个月,可以与以前购买的城镇职工社保接续。2.您购买了被征地农民社保,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累计缴纳社保费180个月,如果您在单位上班,单位为您缴纳社保,您每年被征地农民社保应缴纳的费用将由新区按年发放给您;如果您未在单位上班,新区按月为您缴纳社保。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22日15:45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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