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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东部新区拆迁安置新增人口界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19 19:16 已回复

你好我们房屋于去年拆迁,已收到安置款,但并未拿到安置房,我想请问一下在拿到安置房之前有新生儿诞生的属于安置范围内吗?符合新增人口安置条件是什么呢?辛苦解答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4 15:1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属于芦葭镇黄角村5组,因修建地铁房屋拆迁并签订了安置协议,咨询今后有新生儿诞生能否纳入安置范围。根据《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简府发〔2017〕26号)第十三条第(二)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今后新生儿符合该条款的,可以纳入安置范围。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23日10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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