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写这个留言实属无奈之举,2019年买了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蓝润城二号地块的17栋1单元的房子,各种延期已经是反应过很多次了,政府也搭建平台进行过很多次沟通。我们全小区居民还没入住,已经是最团结的一个群里了,也是熟悉的陌生人。全体业主在期待交房,虽然工期还是缓慢。
然而现在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在17栋一单元3号房主阳台的正中间,建设有一个“近1米宽的锅炉房烟道,”我们都质疑了无数次,为什么住宅区需要建设“锅炉房烟道”,开发商明确说“锅炉房烟道是商业烟道,跟住宅没关系”,也咨询过相关建筑人员,说的是“锅炉房烟道本不应该存在,这是房屋设计的问题,烟道是容易拆除的”。
目前烟道严重影响业主的采光;商业运行起来以后,也会对小区的环境造成污染;住宅区公共土地使用权,是全体业主购房时支付了公摊费用的,开发商就这么把商业的锅炉房烟道放在住宅区,侵犯了业主的使用权,不合理也不合法。全体业主诉求拆除蓝润城二号地块17栋的锅炉房烟道,恳请领导协助处理业主诉求。
备注:视频是房屋实景,阳台正前方外墙未刷漆的就是 商业的锅炉房烟道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锅炉房烟道现场施工与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一致;因锅炉房烟道需“高空排放”,设计单位结合现场情况,将其布置在就近塔楼外墙,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区住建交通局已责成建设单位与业主代表联系,约定好时间召开现场答疑会,由设计单位为业主进行答疑。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17日与业主代表电话联系,业主代表已在业主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