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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生育险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16 15:41 已回复

我媳妇只有农村四川平昌的基本生育险,我有成都的生育险,想在成都生育;听同事说可以用我的生育险进行报销;

我想咨询下:

1、我媳妇的报销比例以及我的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2、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3、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4、报销时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1 16:22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电话联系,您的妻子参加的是巴中市平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您可联系平昌县医保局对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报销条件、所需资料、报销时间及具体支付标准等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27-6230995。
您的妻子如满足巴中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与产前检查费报销条件,须先到平昌县医保局报销生育医疗费与产前检查费。
二、按《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规定,如您的妻子在分娩时,您已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不间断缴费达到12个月以上,则可以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实行定额支付,并非按比例进行报销。
如您的妻子未能在平昌县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报销,可按成都市生育医疗费与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进行定额支付。
如您的妻子在平昌县已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但未达到成都市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可补足差额。
成都市生育医疗费与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二)产前检查费: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三、按《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规定,如您满足上述成都市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支付条件,应在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由您所在的用人单位持下列资料,向您当前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与产前检查费待遇。
1、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原件;
2、出院病情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3、《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告知承诺书》。
以上情况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

承办单位: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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