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深夜大约10点至11点左右在九江街道金湾美湖二期便民菜市附近的鲜师烧烤(店招显示联系电话为18282104673 15208477133)就餐,当时去的时候,就餐人员还蛮多,想到他家肯定生意好,菜品比较新鲜,之前也在他家消费过,所以并未在意就餐环境事宜。结果吃完烧烤回家,一夜的肚子都不太舒服,上吐下泄,联想到烧烤,才反应过来估计是烧烤菜品不太新鲜。
我投诉以下问题:
1、该商户占道经营;
2、该商户并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共计4名,均未能出示健康证(老板亲口告知他们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都能摆摊,餐饮店内也未在显著位置出示证件);
3、该商户未能提供发票;
4、该商户电子收款码依旧使用个人收款码;
5、该商户未能在显著位置提供场所码,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到进店扫码。
我的诉求:
1、请领导好好的查一下他家的相关资质
2、赔偿我的医药费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九江食安办联合综合协调办、金岛社区、市场监管所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该烧烤点为临时摊贩,无固定门店,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因健康证的办理需要营业执照,故该店工作人员无法办理,后期我单位将和相关单位沟通,为其办理健康证;城管部门现场要求其停止经营;以上检查情况3月15日电话联系进行告知,您表示了解,并表示不需要赔偿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