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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北川县城里幸福苑广场
2022-03-11 11:30:3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们:您们好! 我是北川县城里幸福苑广场三号场地承租人,现就我们这儿的场地(属国有资产)没有按国家政策法规:公平公正的分租给我们一事向领导们反映一下。 其原因是管理人:芶**,葛*两人故意不秉公执法,滥用职权,造成场地分租不公平,一,二号场地11.4米。三四号场地只有7.6米,明显的不公平。 恳请领导明查,主持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2-03-12 1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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