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确权,什么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它们又限制了什么。 国家提倡二胎三胎政策,可自2011年11月30日确权后是不是意味着接下来30年出生的新生儿都只是户口簿上的一个空户,享受不到任何农村经济,比如村上土地租金,如果村上有土地出卖,是不是这群没有授权的孩子们这辈子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利。 作为80.90后的独身子女同时又是二孩三孩的主力军的身份面对这样的政策真的很尴尬。现在平民都说死了的人有饭吃,活着的人不该吃饭。这话是源于确权后30年不变的政策来的。 去年我家新修了农村住建房,今年想把两孩子一起加进房产证上。规自局要两孩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可村委会不开。上有政策下有限制,经过多方寻问最后转弯转水得到一个领导的结论,新生儿本身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他们属于经济组织成员那这么多年他们怎么就没有享受过经济权利呢,两者似乎有矛盾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目前相关部门正常调查核实中,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军屯镇政府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农村土地确权属于国家政策,您提及的证明问题村委会已在2022年3月1日为您出具相关证明。
以上情况军屯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3月30日9点34分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