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张旭身是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东湖街道唐家村一位村民,我家因政府建设修建二环路房屋面临拆迁,在谈好拆迁补偿过后让我们签空白的协议,并告知我们所有拆迁户都是这样签的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这样做合情合理合规吗?
已转富顺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办理。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的关于东湖街道二环路拆迁工作补偿协议相关问题,现由富顺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因本次征地涉及户数较多,我街道项目中心人手有限,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未能及时完善,为方便外出村民春节返乡时签订协议书,经村民同意,部分村民先行签订了空白协议,待后期再进行完善。我街道关于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都是严格按照富府法规[2018]3号文件来执行的,若您有疑问,可到我街道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查询。目前,您的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尚未完善,待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完善后再与您进行签订。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东湖街道办事处:0813-7191822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