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琉璃路100号人居东湖长岛,明明每个月交有物业费,还额外收取垃圾费处置费,明星不合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是两个不同的费用,小区物业只是帮市政代收垃圾处理费,现根据相关规定已调整为自来水公司收取,物业将不再代收。
以上情况,2022年3月24日11点15分社区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咨询锦华社区:028-845376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