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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成都锦江区三圣乡街道办事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08 18:27 已回复

我母亲于2010年3月至2022年1月于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街道办事处下属管理的成都市三圣乡花乡农居景区任职保洁一职,在职11年8个月期间未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没买够、公积金从未缴纳、不让员工休年假告诉员工没休年假政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出具离职证明导致还未享受养老待遇的员工无法在下一家单位入职,以至于员工现在在家待业没有收入,中间多次与三圣乡街道办事处人员联系,一直推诿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对员工生活造成极大影响,面对一个为单位服务了接近12年的老员工,政府部门作风不应如此,使得员工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要求单位依据:

1、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补足其劳动合同存续期间2010年3月至2022年1月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分;

2、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补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2N赔偿金;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等规定补足在职期间2010.3-2012.12社保未缴纳部分,

5、支付11年8个月的未休年假工资,

6、出具合法离职证明,

7、3月11日为员工在下一家单位入职的最后日期,若还不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员工无法入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三圣街道办事处承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15 10:4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圣街道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投诉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请劳动者本人携带投诉期间劳动合同(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原件、工资银行流水、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实劳动关系和工资金额后将做社保投诉受理登记。2022年3月9日,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向您告知上述内容,您表示知晓。
关于您反映的离职纠纷与工资发放争议问题,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5:36与您电话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后,您告知工作人员已选择仲裁方式维权,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说明了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政策,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86753565。)
经核实,您母亲杨*芬2022年1月于成都三圣花乡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保洁岗位退休。
1.您反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经查询管理局与杨*芬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依法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情形。
2.您反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问题,单位与杨*芬之间的劳动关系系依法终止,杨*芬已到依法退休年龄,单位已通知杨*芬配合办理退休手续,杨*芬并未办理,单位不存在违法解除杨*芬劳动合同的情形。
3.您反映“未休年假的工资”问题,经查,杨*芬申请了年休假,并获批,不存在未休年假的情形。
4.您反映“出具合法离职证明”问题,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于2022年1月28日,向杨*芬出具了离职证明,当时杨*芬拒收。2022年3月9日,您收下了1月28日的离职证明。
5.您反映“住房公积金”和“社保未买够”问题,我们积极了解了情况,并分别于2022年3月9日和3月11日与您当面沟通解释。
若您还有异议,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2022年3月11日 9 时 5 分,三圣街道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15 15:40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话,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中心于2022年3月10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就您反映的问题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将相关情况、公积金投诉流程及所需材料进行了告知,您表示知晓。我中心已将相关情况向单位进行了实名告知,单位表示知晓,将尽快与您联系,沟通解决您的诉求。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成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个人对逾期不交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实名投诉:
1、投诉申请书(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下载或在中心领取);
2、投诉人身份证或能证明投诉人身份信息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2年3月10日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对处理结果表示了解。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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