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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来自无助百姓的求助
2022-03-07 17:36:38
已回复
尊敬的何平书记您好: 我们是中坝德馨苑(中坝还房)300户购房者之一,中坝还房2015年4月开,工2017年3月竣工,按当时国家的政策当地老百姓得到了相应的拆迁安置还房,由于大部分家庭超出居住所需,很多家庭都把多余的房产进行变卖。当时为了吸引购房者,当地社区的部分工作人员误导百姓,说在购买中坝还房办理产权时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这个说法在当地百姓中也是能印证的)。 2018年6月23日在土地储备中心、房管局、社区及公正处等多个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现场监督下我们通过现场抓号的方式获得该房源,并且土地储备中心现场电脑登记备案,当时我们的心情既激动又很踏实放心,放心的是那么多国家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备案。 2021年4月社区通知我们可以办理产权了,限时3天内交齐所需资料,听到这一消息我们第一时间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人员完善各种资料并再次电脑备案,由于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办理产权时需结清尾款。所以当时问了现场的工作人员材料交了后多久能办理下来,得到的答复是1~2个月,没想到再次被误导。现在房款已全部付清,但产权至今未办理。最近我们去社区问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答复是,必须先办理到卖方名下,再过户到买方名下。自己缴7.8%的税,或者过两年再过户,就可以少缴5.5%的增值税。 问题1:由于社区的宣传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并没有约定税费的缴纳,现在我已付清全部的款项,过户到卖方名下再过户到我的名下所产生的税费高达7.8%也就3-4万,对于我们普通家庭这就是我们全家一年的收入,买这个房屋时已经掏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实在是承担不起。 问题2:如果过两年再过户的话风险太大。 我们唯一的诉求:房屋产权直接办理到买方名下,按国家出台商品房的政策缴纳税费。或者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一个完整的方案来规避我们的风险,而不是像社区那样光口头约定。 希望何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难题,我们万分感谢您! 谢谢! 2022年3月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3-09 1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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