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以高新C类人才条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在购房过程中(还未购房),人才类别变更为B类,是否需要重新认定高新人才安居资格,如果重新认定,安居资格的时间是按照C类的计算还是按照新申请的计算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17日17时1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您的问题已解决。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35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