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是内江椑木镇的城镇户口现在可以迁回原农村户口吗?嘛烦告知一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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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第五款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东兴区户籍办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2269215.